2009年8月30日 星期日

不利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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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代自助運動開山祖師史麥爾斯(Samuel Smiles)於1858年寫道:「每個年輕人都應當了解一件事:一生的快樂和幸福主要是靠自食其力換來的,不能仰賴別人幫忙與資助。」

  當父母「幫忙」子女逃避痛苦,子女將來一定活得更不快樂:「一個人最大的不幸,就是自己不必花任何力氣便能滿足所有願望。這樣一來,前途、欲望、奮鬥,對他都沒有意義了。」

  孩子在接受挑戰的時候,也和大人一樣能從自身的成就裡找到意義,並且快樂地享受完成目標的過程。

  「不利的優勢」大致可解釋為什麼美國人罹患憂鬱症的情況愈演愈烈,為什麼患者的年齡與過去相較呈現下降趨勢,因為許多年輕人都過得太安逸了。

  奮鬥、吃苦、挑戰,都是豐富心靈生活的必備條件,追求快樂也無法抄捷徑、走近路。

  當我們看到別人辛苦奮鬥,尤其當那些人正好是我們的子女時,我們的立即反應往往是恨不得把事情變得輕鬆容易些。當我們有能力過得比較安逸,卻讓子女吃苦受累,似乎說不過去,但有時候我們還是得壓抑自己的衝動,讓他們也能體會接受磨練的好處。

  不快樂也是有錢人的常態,因為他們太渴望得到快樂,以致於心理壓力愈來愈大,我在幾位出身富豪之家的學生身上就碰過這種現象。

  一位學生常問我:「為什麼我就這麼活該倒楣,日子過得這麼不快樂?」他一方面因為自己不懂得感恩惜福而感到愧疚,一方面又因為無法合理地說出不快樂的原因而感到自責與無能。

  當渴望得到快樂的心理壓力出現時,我們常抱著自慚形穢、無能為力的心情看待負面情緒,結果是更不快樂。

  這位學生和許多豐衣足食的人都沒有認清一點:崇尚物質財富的社會最不在乎的就是個人情緒。(《更快樂:哈佛最受歡迎的一堂課Happier: Learn the Secrets to Daily Joy and Lasting Fulfillment》頁140)

  讀到這裡時,想起了《浮萍男孩:發現男生缺乏動機的因素,再造獨立負責的男兒本色Boys Adrift》這本書。

  心理學家麥爾斯(David Myers)及戴納(Ed Diener)在一篇論文裡提出了這個結論:「快樂感與滿足感是不分階級的,男女老少、黑人白人、富翁與勞工都能擁有這些感受。」快樂,是最公平的資源分配者。……

  富人的痛苦和窮人的痛苦一樣的真切、自然、普遍與正常。不同的人生階段都會經歷悲傷、焦慮和喜樂;無論是窮是富,若不親自體驗這些感受,便無權享受快樂。

  任何特權都無法讓我們免於遭受痛苦或感到空虛,期望自己擁有這種豁免權的人只會活得更不快樂。(《更快樂Happier》頁142)

  有人或許會以為,如果能馬上變成有錢人,就能從此快樂地(退休)生活。底下節錄三則新聞,看完您再決定每次出現樂透中獎新聞時,要不要浪費時間跟精神去欣羨。

  2009年8月27日聯合報新聞「中頭彩禍上身 鬧到離鄉離婚

  電腦彩券在台發行八年多,中獎人兌獎爭議時有所聞,八年前金門一位周姓男子「阿村」與友人集資中大獎發生糾紛,後來避居台北;基隆也有一對夫妻因為三億三千多萬元的頭獎反目成仇,親友向國稅局檢舉中獎人逃漏贈與稅。……

  2009年6月11日聯合報新聞「中千萬頭彩加碼再拚 3年一毛不剩

  台南市多福彩券行前晚開出九億大樂透頭彩,附近民眾昨天擠到彩券行沾喜氣,其中蘇姓男子最引人注目,因為他曾是樂透頭獎得主,中了一千多萬;但不甘心只當千萬富翁,大手筆買彩券想拚億萬,結果彩金全花光,一毛也未中。……

  2009年9月1日中國時報新聞「6年敗光1億 22歲女孩:中彩金如墜黑洞

  英國22歲女子凱莉.羅傑斯(Callie Rodgers)雖然年紀輕輕,卻有異於常人的經歷,可以作為很多年輕人的借鏡。據《每日郵報》報導,六年前,才16歲的她獲得幸運之神眷顧,中了190萬英鎊彩金(約台幣1.01億),想不到財富反而為她帶來諸多不幸。

  凱莉坦承,中獎後她開始放縱自己,不但酗酒、染上毒癮、亂搞男女關係、還鬧自殺。

  知足常樂,無欲則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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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27日 星期四

搭訕、算命、詐騙、閒嗑牙金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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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曾經被信任的人背叛,正因為如此,你與人交往時多少保持著一段距離。你從經驗中學到,坦率地相信人未必是對的,有時候懷疑也是必要的。

●你真是個感情豐富的人,但不善於表達。因此,有時會被人誤解或給人冷淡的印象。

  這兩句要特別注意,在《預知暴力:如何讓您的孩子免受侵害Protecting the Gift: Keeping Children and Teenagers Safe (and Parents Sane)》、《求生之書The Gift of Fear》,作者蓋文‧德‧貝克(Gavin de Becker)特別提到性侵害者常用到這兩句的變化型。

●你曾經因草率下決定而失敗,如果那時稍具耐心多等一下,情況會好得多。但是,失敗中學到的東西,對你來說也是珍貴的寶物。

●從你工作的內容來看,你對現在的薪水感到不滿。你覺得沒有受到客觀且應有的評價。

●家人的事令你擔心,多多少少帶來壓力。你已經做了一切能力所及的事,其他的就是力有未逮之處。這時候,讓時間來解決是最好的。

●你是個直覺敏銳的人,即使才第一次見面,你也能馬上掌握那個人的性格。但是,有時因為過度敏感,知道對方的想法,反而不能輕鬆的交往。

●你最近好像有經濟上的問題。

●即使面臨危機,以為已經無望時,最後總會忽然出現貴人來相助。你過去的人生有好幾次這樣的經驗,經常受到貴人的保護。

●朋友或同事常找你商量事情吧?你具有受人倚賴的特質。

●你因為怕麻煩,有一點拖延該做的事的傾向。其實你擁有難得的實力,最好積極採取行動。

●最近,你期待的事不能稱心如意地進行,以致有點沮喪。那些事比你想像的要更花時間,不要著急,最好耐心地做下去。

●即使你想隱藏,依然看得出你暗自期待事情發展到最佳狀態。你的表情讓人感受到希望之光。
(《瞬間贏得信任的冷讀術─圖解版》頁79)

  事實上是誰都適用的泛泛之詞,但因為被煞有其事地說出來,就讓人覺得好準。這就稱為「例行話題」。

  也就是使用事先準備好的「可適用任何人的慣用語」,進行推測。冷讀術都是先使用例行話題來取得對方的信任。

  以下介紹幾個可使用的例行話題。

  「某某小姐,妳是那種對方高興會比自己高興還來得更重要的人,對不?」

  「某某小姐,其實妳很在乎對方,但對方有時候會誤解妳的心意?」

  「某某小姐,妳在戀愛中曾經遭到背叛?」

  「某某小姐,妳在戀愛方面的直覺好像格外敏銳?」

  「某某小姐,妳一旦喜歡上對方,為了迎合他的期待,有時會勉強自己?」

  一邊營造出真正感覺到對方心意的氣氛,一邊認真地說,就可得到這樣的反應:

  「啊!你怎麼知道?」

  而且對方會以為:

  「這個人,或許真能看見我的內心深處……」

  而開始說起自己的種種。如此一來,一定會贏得對方的信任,使得交談順利進行。(《瞬間贏得信任的冷讀術─圖解版》頁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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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小孩獨自到公共場所前,小孩必須知道的12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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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多大人還不一定能通過這十二項須知的測試。

  以下提供一個測試,是你許可孩子自行到公共場所之前最好能確定他已知道的十二件事。(我只列出暴力侵害和性侵害相關的事項,並且略去知道自家住址、電話號碼等基本必然的須知。)

  你的孩子是否知道……

1.如何尊重自己的感受——有人令他感到不快的時候不應忍耐。

2.你(父親或母親)的承受力夠強,不論他遭遇了多麼難堪的經驗,你都能傾聽他敘述。

3.他可以斷然拒絕並公然違抗大人的指示。

4.他認為自己才對並無不當。

5.如何向他人要求幫忙或救援。

  根據心理學研究,「發生緊急事故時,怎樣求救可以讓你或你的親友最快獲得幫助?

6.如何選他可以求助的對象。

7.如何描述自己所處的險境。

8.如果自覺身陷危險,打人傷人都無妨,你支持他在感覺不安或害怕時採取的任何行動。

9.他可以吵鬧、尖叫、大喊、逃跑。

10.如果有人要強迫他到什麼地方去,他大叫的言語應當包括:「這個人不是我爸爸」(因為旁人見小孩子叫吵或掙扎,會以為這大人是孩子的父親)。

11.如果有人命他「不要嚷」,他就應該嚷(依此類推:有人命他「不許說出去」,他就該說出去)。

12.不可以跟不認識的人離開公共場所到別人看不見的地方,如果有人勸說他去什麼地方,尤其不可以跟著去。

  許多人可能從未想到,歹徒如果命你「不要嚷」,等於是在告訴你:你嚷了對你有利,你保持安靜才對他有利。許多人覺得,落入歹徒之手的人不得不聽從歹徒的指示,因為他們以為,如果不聽從就會受傷害。曾任警局督察的斯壯(Sanford Strong)所著的《強勢防衛Strong on Defense》指出,因為歹徒態度兇惡,他下了命令,「我們的思考便以不正確的假設為依據,以為『我若照他的話做,他就不會傷害我』。」

  要注意的是,犯罪新手可能會因為緊張而誤傷受害者。

  在電視影集裡,強悍的角色如果說:「閉上嘴,跟我走」,其他角色都是乖乖聽從。然而,在真實生活中,歹徒如果叫你「不要嚷」,等於是在點出你可以用這一招壞他的事。所以,「不要嚷」聽在孩子耳裡應該就是「趕快嚷」的意思。(可以藉角色扮演的方式教導孩子這種反應。)按這個原則類推,有人警告孩子「不許講出去」,孩子就該知道是「要講出去」的意思。

  實行須知的第12項是最需要毅力的。抗拒勸誘威迫並不容易,但孩子應當知道,歹徒如果命令你跟他到另一個地方去,其實是在告訴你:待在原地對你有利,對他不利。他要帶你到一個他能擺佈你的地點去,因為在原地他不能遂願。警界老將斯壯說,人們因為害怕受傷害而聽從歹徒的命令,其實應該謹記:「暴力犯罪最初形式的傷害遠不及後果之慘。」

  (注意:如果遭遇持刀械的搶劫者,聽從歹徒命令交出財物可能是保安全的上策。但本文的主題不是強劫財物,而是歹徒必須把受害者帶往別處的案例。)(《預知暴力:如何讓您的孩子免受侵害Protecting the Gift: Keeping Children and Teenagers Safe (and Parents Sane)》頁93)

  告訴小孩這12件事前,或許有些父母需要先學會如何讓小孩聽話守規矩。溺愛小孩、管不了小孩的父母,如果小孩反過來利用這12項須知對付父母,父母應該會更無力招架。

  許多父母親認為使孩子害怕才是安全的上策,為了教孩子聽從指示,總要拿可怖的後果嚇孩子:「馬上回家來,不然你會被綁架。」「不要自己一個人去,小心遇到殺人狂。」如此嚇唬孩子可能產生的後果有二:

  發生效用,孩子害怕了。

  如果以恐懼為保護孩子不受性侵害的手段,可能使孩子蒙受性侵害的一項惡果:對他人心存懼怕與不信任。換言之,孩子反而經驗了我們本來不願他受的傷害。

  沒效,孩子失掉對父母的信任。

  父母親說話不可信,孩子也就不會聽從教導。例如,多數小孩都知道吸大麻不會死,父母說:「吸大麻你會死。」孩子只會把父母的警告當耳邊風,即便真有重要訊息也聽不進去。

  時時處於恐懼中的孩子和不知恐懼為何物的孩子有一個共同點:在需要恐懼的時刻不能從恐懼中受益。恐懼既是孩子在緊急狀況下最有力的資源,父母親該如何保護這種資源?

  方法之一是,讓孩子明白,再可怕的是也是可以平靜而明白地討論的。孩子恐懼未知的,所以重要的事該讓孩子知道。……

  世間的事孩子該如何知道、該在什麼時候知道、該知道些什麼,是同樣重要的問題。席格勒(Ava Siegler)博士說:「雖然孩子的心智已有能力吸收各種新經驗——甚至刺激愈多心智愈活潑,太早告訴他們太多會強化孩子對未知事物的恐懼,從而妨礙他發展對自我與周遭世界的安全感。」……

  我們現在看見的暴力事件的確比我們年少時代所見的恐怖,但這畢竟是我們(從新聞媒體)「看見」的暴力,沒有必要當它們都是會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有些專家還認為父母親應該強迫小孩子看這種新聞,因為「孩子們也該知道真實世界是什麼樣子」。這種說法假定孩子們並未活在真實的世界裡,其實他們早已體驗了真實生活。……

  有一位父親是贊成灌輸恐懼的,他說:「我當然希望我的孩子懼怕生人;這樣他才會安全。」其實膽小可能成為孩子被歹徒利用的弱點。以性侵害的案件為例,許多孩子因為害怕歹徒殺害爸媽、寵物、孩子自己而聽任歹徒支配,其實歹徒只是以恐嚇為手段,根本無意殺人。懼怕生人的孩子會聽從任何命令,所以大多數的侵害者會相中膽小的孩子為下手目標(膽小的成年人也是比較容易被相中的)。(《預知暴力:如何讓您的孩子免受侵害Protecting the Gift: Keeping Children and Teenagers Safe (and Parents Sane)》頁100)


註:《預知暴力:如何讓您的孩子免受侵害Protecting the Gift: Keeping Children and Teenagers Safe (and Parents Sane)》的作者蓋文‧德‧貝克(Gavin de Becker),是全球首屈一指的人身安全防衛觀念及技術的開拓者,也是知名的暴力行為預測專家。他曾是中央情報局、美國高等法院的安全顧問,並三次榮獲美國總統的任命,改變了美國政府保護高層官員的方法。一般大眾也同時受惠於他的「暴力預測防衛系統」。他創建了受虐婦幼救援組織「戰勝暴力」(Victory Over Violence),現任「家庭暴力審議咨詢理事會」(Domestic Violence CouncilAdvisory Board)主席之一。備受好評的《求生之書The Gift of Fear》,談的是人身安全防衛;本書則將該防衛系統套用於一般幼兒及青少年,讓他們可以避開真正的危險,安適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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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24日 星期一

事實的真相只有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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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電影《安妮霍爾》(Annie Hall)中,艾維辛格抱怨說:「我們從來不做愛。」他的女友則說:「我們做愛做個不停。」他們的心理治療師問他們:「那麼你們多久做愛一次?」他們一起回答:「一個禮拜三次。」

  即使我們能獲得完全相同的訊息,我們對訊息的詮釋也不盡相同……。兩個重要的因素影響我們對所見的事有不同的詮釋,第一個因素是,我們的人生經歷不同;第二個因素是,每個人都有自己一套有關事情應該怎樣或不該怎樣進行的規則。(《比要求加薪更難以啟齒Difficult Conversations: How to Discuss what Matters Most》頁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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