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8日 星期日
如何給孩子適當的「無條件的正向關懷」與安全信號
標籤有「企管」不是放錯。怎樣的情況下,「無條件的正向關懷」是有害的?甚至會毀了一個人、一間公司。
怎麼做才能讓小孩比較不會怕打針、不怕看醫生?小孩第一次給保母帶時、第一次上學時該怎麼做比較好?
這一代的(美國人)父母,被教導要給予他們的子女「無條件的正向關懷」……。
這些格言有什麼正確和不正確的地方呢?正確的地方是很明顯的。孩子探險越多就會有越多的征服經驗。
如果孩子覺得害怕或是沒有安全感,他就會被限制住,回到他安全但是有限的經驗。他不冒險、不探看、也就沒有征服的經驗。缺乏征服經驗加強了他的恐懼感,也更使他動彈不得。
當員工(勞方)沒有安全感時,也就是沒有受到應有的保護跟照顧時,就塑造了沒有冒險精神、被動、服從的員工,創新與活力蕩然無存,在這個競爭激烈,打專利戰的時代,很難避免老朽衰亡。(參閱「有吸引力的東西比較好用──正面積極的情緒是學習、好奇心和創造性思維的關鍵」)
另外,如《上班族不買房,過富裕人生:10個忠告重新思考房子與人生的新關係》一書所說,高房價的高額房貸也成了冒險、創新的緊箍咒。
相反的,如果孩子覺得快樂和有安全感,他就會去探險。這會使他開心,也因此會產生出更多的探險和更多的征服。他就成為一個名副其實的征服機器了。
正向關懷會驅除恐懼並促成更多的探險,因此可促進征服。處罰妨礙了征服,因為它使孩子恐懼和受限制。
所以我也同樣的贊成正向關懷,贊成限制處罰,但是只有在這些方式能夠促進征服時才如此做。
不幸的是,這些方式在許多方面也會削減孩子的征服感。
無條件的正向關懷就像是它所說的是「無條件的」,它與孩子的作為完全無關。
征服感是有條件的,它是完全根據孩子作為的後果而來,這項區別不可輕易忽略。
習得無助的發生,不僅是來自無可控制的壞事件,非常不幸的,它也會從無可控制的好事件而來。當動物,包括人類,因不相關的事件而得到好處,就產生了習得無助。
關於習得無助的心理實驗與更進一步內容請參閱「習得性無助learned helplessness」。
例如不論玩的人做了什麼不同的事,錢都會從吃角子老虎中掉出;不論動物做了什麼,食物都會送到眼前;不論孩子是否成功,都會得到稱讚。這稱為「欲求的」習得無助(appetitive learned helplessness)
壞事件發生所產生的無助,例如非偶然的電極或噪音,被稱為「嫌惡的」習得無助(aversive learned helplessness)。
不像因非偶然而得到壞處的人會變得沮喪,因非偶然而得到好處的人會變得消極與懶散不振。更糟的是,即使他們後來得到了征服感,也難以認同自己的處事能力。
例如一隻實驗鼠,在起初,無論牠走迷宮的哪一邊,都會有食物,後來就很難學得到走對的一邊才會得到食物。
這問題可稱為「喊狼來了的父母」。當父母無論孩子做了些什麼,都給予獎品或獎勵時,就可能有兩項危險發生。
第一,孩子可能變得消極,因為他學到無論自己的作為怎樣都會有獎勵,這也是「欲求的」習得無助的第一個徵狀。
第二,以後當孩子真正成功,而且母親也誠意獎勵他時,孩子也許不會體會到成功的感覺。因為孩子得到一連串好意的無條件正向關懷,可能使他不能從成功中學習。
同樣地,當公司董事會或主管高層不管公司績效如何都能領到高薪時,也會變得消極與懶散不振,不能從成功中學習。
無條件正向關懷使父母兩面為難。在一方面,無條件的正向關懷是正面的,它使孩子感覺滿意,而感覺滿意可免除恐懼即將話。孩子會冒險,更會去探索他的世界,這樣又可製造更多的征服。
在另一方面,無條件的正向關懷是無條件的,孩子學到不論他做了什麼,都可從父母那兒得到好處,而學得被動與消極。並且當他的行為的確有效力時,也很難了解其意義,所以無條件的行為會削減征服感。
以我的觀點來看,要解決兩難情況必須視正向關懷的種類而定。
愛、熱情與關心都應該是無條件的,這些東西越多,氣氛就會越正面,孩子也就會越覺得有安全感,他越有安全感也就越會去探險和征服。
但是獎勵就完全不同了。在孩子成功時獎勵他,而不要僅是為了討好他就獎勵他……。同時,將獎勵分級,以適應不同的成就。不要過分獎勵……。將高度的獎勵留給主要成就……。獎勵不分級,無論孩子做得多好都給以同樣的獎勵,就會使他無助。這類無關聯的獎勵也會很快的使他對你失去信心。……如果任務十分艱難,孩子可能慘敗的情況下,請盡量將任務分成較小,較易達到的幾個步驟,或是巧妙的轉換活動。但是不要掩蓋失敗,也不要獎勵它。
懲罰不是個問題。……將不良行為與不想要的事件形成一種連結,是滅除不良行為十分有效的方法。這大概是改良行為最有效的工具,已有數百個實驗證明。
但是實際上,孩子時常無法判斷受懲罰的原因,並且會對施予懲罰的人和整個情況產生厭惡。當這種情形發生時,孩子會逐漸變得恐懼和受限制,他也可能會為了避免受到處罰,而躲著父母。……
給孩子的安全信號不清楚時,會使得懲罰失敗。當你懲罰孩子時,必須確定危險信號(也就是安全信號的反面)是完全清楚的。
務必使孩子完全了解他的哪項行為是他受到處罰的原因。
不要指責孩子或是他的個性,應該指責特殊的行為,不是孩子壞(個人的、永久的、普遍的),而是壞行為(非個人的、可改變的、特殊的)。
快三歲的妮可在很近的距離朝著蘿拉丟雪球,使蘿拉向後退,蘿拉的反應更挑動了妮可。曼蒂喊:「妮可,不要向蘿拉丟雪球,你打痛她了。」妮可又打了蘿拉一球。曼蒂說:「妮可,如果你再向蘿拉丟一球的話,我就要把你帶進屋裡去。」下一球又打中了蘿拉。
曼蒂立刻將哭著抗議的妮可帶進屋裡。曼蒂溫和的提醒妮可:「我告訴過你,如果你不停止向蘿拉丟雪球的話,我就要把你帶進屋裡。你沒有停止,這就是你行為的後果。」妮可大聲哭著說:「下次不會了,不丟了,不做雪球了。」
請注意在這裡的兩個安全信號。帶進屋裡的處罰與所做的行為相當。這是個自然的關聯,甚至兩歲的孩子也容易看出。更且,曼蒂提供了處罰的原因──你打痛了蘿拉。這提供妮可學習不顧安全信號的基本原則,安全是不傷害旁人而不是不丟雪球。
提供孩子清楚的安全信號是很重要的。壞事件每天都會發生,媽咪早上不在家或是得去補牙,你應該事先給予孩子清楚的警告。不要刻意隱瞞使孩子吃驚。
當你三歲的孩子要去打預防針時,在去醫生那裡以前,先告訴他醫生會打一針,會痛幾分鐘。在打針的前一兩分鐘,再告訴他一遍,醫生打針會痛一下子,但是很快就沒事了。
如果孩子在壞事件發生之前得到清楚的警告,就會學到在沒有警告時他是安全的,而且壞事件大概不會發生。他會學到去醫生那裡一般都是安全的,也會學到信任你。
父母如果不被孩子信任,這應該是件嚴重的事。
提供危險信號並不事件有趣的事,因為孩子會害怕,也會很難做反應,許多父母為了避免短期的麻煩而不這樣做,但是如此一來,長期的代價是很大的。
當阿曼達一歲左右,在我們晚上要出去時,就得找人看她。剛開始時,照顧小孩的人來了之後,我們介紹他們互相認識,然後等到阿曼達專心在玩的時候,偷偷的溜出去。我們第一次為人父母,也想要避免一定會有的哭鬧抗議。
但是這樣是沒有用的,我們不但失去照顧孩子的人,也注意到阿曼達的個性從安詳轉成煩躁。在那時我正在做安全信號的實驗,發覺沒有警告阿曼達就偷偷離開,正違反了基本原則。
下一次在我們要離開以前,做了一個大儀式,擁抱並唱著離別歌,然後與照顧孩子的人一起走向車子,告訴她我們三個小時後會回來,然後與她招手道別。
阿曼達了解這個意義,哭著抗議,但是我們仍然離去。以後每一次必須出門的晚上,都做同樣的事。阿曼達很快的就回到她慣有的安詳個性了。(《一生受用的快樂技巧-幫助孩子建造心中穩固堅定的樂觀金字塔The Optimistic Child: A Proven Program to Safeguard Children Against Depression and BuildLifelong Resilience》頁334)
我想這也適合運用在小孩第一次上學(托兒所、幼稚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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