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7日 星期四
讓小孩獨自到公共場所前,小孩必須知道的12件事
許多大人還不一定能通過這十二項須知的測試。
以下提供一個測試,是你許可孩子自行到公共場所之前最好能確定他已知道的十二件事。(我只列出暴力侵害和性侵害相關的事項,並且略去知道自家住址、電話號碼等基本必然的須知。)
你的孩子是否知道……
1.如何尊重自己的感受——有人令他感到不快的時候不應忍耐。
2.你(父親或母親)的承受力夠強,不論他遭遇了多麼難堪的經驗,你都能傾聽他敘述。
3.他可以斷然拒絕並公然違抗大人的指示。
4.他認為自己才對並無不當。
5.如何向他人要求幫忙或救援。
根據心理學研究,「發生緊急事故時,怎樣求救可以讓你或你的親友最快獲得幫助?」
6.如何選他可以求助的對象。
7.如何描述自己所處的險境。
8.如果自覺身陷危險,打人傷人都無妨,你支持他在感覺不安或害怕時採取的任何行動。
9.他可以吵鬧、尖叫、大喊、逃跑。
10.如果有人要強迫他到什麼地方去,他大叫的言語應當包括:「這個人不是我爸爸」(因為旁人見小孩子叫吵或掙扎,會以為這大人是孩子的父親)。
11.如果有人命他「不要嚷」,他就應該嚷(依此類推:有人命他「不許說出去」,他就該說出去)。
12.不可以跟不認識的人離開公共場所到別人看不見的地方,如果有人勸說他去什麼地方,尤其不可以跟著去。
許多人可能從未想到,歹徒如果命你「不要嚷」,等於是在告訴你:你嚷了對你有利,你保持安靜才對他有利。許多人覺得,落入歹徒之手的人不得不聽從歹徒的指示,因為他們以為,如果不聽從就會受傷害。曾任警局督察的斯壯(Sanford Strong)所著的《強勢防衛Strong on Defense》指出,因為歹徒態度兇惡,他下了命令,「我們的思考便以不正確的假設為依據,以為『我若照他的話做,他就不會傷害我』。」
要注意的是,犯罪新手可能會因為緊張而誤傷受害者。
在電視影集裡,強悍的角色如果說:「閉上嘴,跟我走」,其他角色都是乖乖聽從。然而,在真實生活中,歹徒如果叫你「不要嚷」,等於是在點出你可以用這一招壞他的事。所以,「不要嚷」聽在孩子耳裡應該就是「趕快嚷」的意思。(可以藉角色扮演的方式教導孩子這種反應。)按這個原則類推,有人警告孩子「不許講出去」,孩子就該知道是「要講出去」的意思。
實行須知的第12項是最需要毅力的。抗拒勸誘威迫並不容易,但孩子應當知道,歹徒如果命令你跟他到另一個地方去,其實是在告訴你:待在原地對你有利,對他不利。他要帶你到一個他能擺佈你的地點去,因為在原地他不能遂願。警界老將斯壯說,人們因為害怕受傷害而聽從歹徒的命令,其實應該謹記:「暴力犯罪最初形式的傷害遠不及後果之慘。」
(注意:如果遭遇持刀械的搶劫者,聽從歹徒命令交出財物可能是保安全的上策。但本文的主題不是強劫財物,而是歹徒必須把受害者帶往別處的案例。)(《預知暴力:如何讓您的孩子免受侵害Protecting the Gift: Keeping Children and Teenagers Safe (and Parents Sane)》頁93)
告訴小孩這12件事前,或許有些父母需要先學會如何讓小孩聽話守規矩。溺愛小孩、管不了小孩的父母,如果小孩反過來利用這12項須知對付父母,父母應該會更無力招架。
許多父母親認為使孩子害怕才是安全的上策,為了教孩子聽從指示,總要拿可怖的後果嚇孩子:「馬上回家來,不然你會被綁架。」「不要自己一個人去,小心遇到殺人狂。」如此嚇唬孩子可能產生的後果有二:
發生效用,孩子害怕了。
如果以恐懼為保護孩子不受性侵害的手段,可能使孩子蒙受性侵害的一項惡果:對他人心存懼怕與不信任。換言之,孩子反而經驗了我們本來不願他受的傷害。
沒效,孩子失掉對父母的信任。
父母親說話不可信,孩子也就不會聽從教導。例如,多數小孩都知道吸大麻不會死,父母說:「吸大麻你會死。」孩子只會把父母的警告當耳邊風,即便真有重要訊息也聽不進去。
時時處於恐懼中的孩子和不知恐懼為何物的孩子有一個共同點:在需要恐懼的時刻不能從恐懼中受益。恐懼既是孩子在緊急狀況下最有力的資源,父母親該如何保護這種資源?
方法之一是,讓孩子明白,再可怕的是也是可以平靜而明白地討論的。孩子恐懼未知的,所以重要的事該讓孩子知道。……
世間的事孩子該如何知道、該在什麼時候知道、該知道些什麼,是同樣重要的問題。席格勒(Ava Siegler)博士說:「雖然孩子的心智已有能力吸收各種新經驗——甚至刺激愈多心智愈活潑,太早告訴他們太多會強化孩子對未知事物的恐懼,從而妨礙他發展對自我與周遭世界的安全感。」……
我們現在看見的暴力事件的確比我們年少時代所見的恐怖,但這畢竟是我們(從新聞媒體)「看見」的暴力,沒有必要當它們都是會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有些專家還認為父母親應該強迫小孩子看這種新聞,因為「孩子們也該知道真實世界是什麼樣子」。這種說法假定孩子們並未活在真實的世界裡,其實他們早已體驗了真實生活。……
有一位父親是贊成灌輸恐懼的,他說:「我當然希望我的孩子懼怕生人;這樣他才會安全。」其實膽小可能成為孩子被歹徒利用的弱點。以性侵害的案件為例,許多孩子因為害怕歹徒殺害爸媽、寵物、孩子自己而聽任歹徒支配,其實歹徒只是以恐嚇為手段,根本無意殺人。懼怕生人的孩子會聽從任何命令,所以大多數的侵害者會相中膽小的孩子為下手目標(膽小的成年人也是比較容易被相中的)。(《預知暴力:如何讓您的孩子免受侵害Protecting the Gift: Keeping Children and Teenagers Safe (and Parents Sane)》頁100)
註:《預知暴力:如何讓您的孩子免受侵害Protecting the Gift: Keeping Children and Teenagers Safe (and Parents Sane)》的作者蓋文‧德‧貝克(Gavin de Becker),是全球首屈一指的人身安全防衛觀念及技術的開拓者,也是知名的暴力行為預測專家。他曾是中央情報局、美國高等法院的安全顧問,並三次榮獲美國總統的任命,改變了美國政府保護高層官員的方法。一般大眾也同時受惠於他的「暴力預測防衛系統」。他創建了受虐婦幼救援組織「戰勝暴力」(Victory Over Violence),現任「家庭暴力審議咨詢理事會」(Domestic Violence CouncilAdvisory Board)主席之一。備受好評的《求生之書The Gift of Fear》,談的是人身安全防衛;本書則將該防衛系統套用於一般幼兒及青少年,讓他們可以避開真正的危險,安適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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