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日 星期一

夢遊(sleepwalking)與夜驚(sleep terror)可能會做出哪些離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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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看到新聞「暴撞記者警消 駕駛稱『夢遊』 傷4人 警開5槍揪下車」,剛好最近讀到跟夢遊有關的內容。

  夢遊時有可能開車嗎?夢遊時會撞傷人嗎?

  明尼蘇達大學神經學教授與睡眠模式研究先驅馬克.麥哈維(Mark Mahowald)說:「夢遊提醒了我們,甦醒與睡眠兩者並不完全互斥。你的腦子裡負責監管行為的部份在沉睡,但能夠進行高度複雜行動的部份醒著。問題在於除了基本模式、也就是你最基本的習慣外,沒有東西可以引導腦部。你跟著已經存在腦子裡的東西走,因為你無法做決定。」……

  夢遊是我們睡眠時腦部正常運作下的奇怪副產物。

  我們的身體歷經休息的不同階段時,大部分的時候腦幹(也就是我們最原始的神經架構)會麻痺我們四肢與神經系統的作用,讓我們的腦部能在身體不同的情況下做夢。

  一般人通常能夠一個晚上毫無問題地多次度過麻痺狀態。以神經學的語言來說,這叫「轉換switch」。

  然而有些人的腦部會經歷轉換錯誤。他們睡眠的時候會進入不完全的麻痺狀態,他們在做夢或是經歷不同睡眠周期的時候,身體可以活動,這就是夢遊的根本原因。

  有時候頭腦先清醒,但身體的麻痺尚未消除,就會產生俗稱「鬼壓床」的狀況。

  對於大部分的夢遊患者來說,這是個麻煩但良性的問題,像是有人會夢到吃蛋糕,然後隔天早上發現廚房裡有一盒被吃光的甜甜圈。

  有些人夢到自己去浴室,然後發現走廊上有一塊溼溼的地方。

  夢遊的人能有複雜的行為,像是他們能夠睜開眼睛、看東西、四處走動,還可以開車或煮飯,但基本上一切都是在無意識的狀態下進行,因為他們的腦部與看東西、走路、開車、煮飯有關的部份,在他們睡著的情況下仍然能夠作用,不需要腦部更高階區域所下的指令,譬如前額葉皮質區。

  我們已經知道夢遊者可以燒水與泡茶,有一個人可以開汽艇,還有一個人開啟電鑽鋸木片然後又回到床上。

  然而一般來說,夢遊者不會做對自己或他人危險的事。即使是在睡夢中,他們仍然具有迴避危險的本能。

  然而,科學家檢視夢遊者的腦部後,發現夢遊與所謂的「夜驚sleep terror」有著截然不同的地方。

  第一次知道「夜驚sleep terror」這個詞應該是在讀《柏楊版資治通鑑》的時候,記錄古代軍隊在駐紮地,半夜間士兵忽然自相殘殺。

  再一次讀到「夜驚」是在小說《回到明朝當王爺》,作者詳細地描寫了「炸營」的慘況。

  如果是夢遊,人們可能會下床開始做夢中的事或其他輕度衝動。

  夜驚發生的時候,人們腦部的活動與醒來、半清醒或甚至是夢遊的時候,有著顯著差異。

  處於夜驚之中的人,似乎被可怕的焦慮所掌控,但並不處於一般所說的做夢狀態。

  除了最原始的神經區域外,他們的腦部被關掉,包括所謂的「中央形式產生器」也是一樣。腦部的這些區域正好就是斯奎爾(Larry Squire)博士以及發現習慣迴路神經機制的麻省理工學院科學家的研究範圍。

  事實上,對神經學家來說,正在經歷夜驚的腦部,看起來和遵守習慣的腦部十分相似。

  被夜驚所擾的人,他們的行為就是習慣,不過是最原始的那一種。

  夜驚時中央形式產生器跑出來的行為模式包括走路、呼吸、被巨大聲響嚇一跳,或是抵抗攻擊者。

  我們通常不會把這些行為想成習慣,但它們其實就是習慣:根深蒂固存在於神經系統的自發行為。研究顯示,這些行為幾乎不需要腦部更高階區域的指示就能發生。

  然而,這些習慣發生在夜驚時,卻有一個關鍵的不同點:由於睡眠抑制了前額葉皮質區以及其他高階認知區,夜驚習慣被觸發時,意識無法介入。

  如果「戰或逃」習慣被夜驚提示,就沒有辦法用邏輯或理智來戰勝。

  在軍隊如果發生了這種狀況,就可能變成「炸營」。

  神經學家麥哈維說:「會夜驚的人,他們的做夢不是一般的做夢。他們的夢沒有你我惡夢裡複雜的情節。如果事後他們還記得任何東西,只會是影像或情緒,像是即將發生的厄運、駭人的恐懼、需要保護自己或他人的必要性。」

  「然而那些情緒十分強大。他們是我們一生中學到的各種行為最基本的一些提示。用逃跑或保護自己來回應威脅,是每個人從嬰兒時期就開始做的事。出現那些情緒的時候,腦部高階區域沒有機會思考事情的來龍去脈,我們的反應會是最深層的習慣要我們做的事。我們會逃跑、戰鬥,或是遵循所有腦部最能掌握的行為模式。」

  如果有人在夜驚過程中開始感覺遭受威脅或性興奮(兩種最常見的夜驚經歷),他們會依據與那些刺激相關的習慣來反應。

  曾經有經歷夜驚的人從很高的屋頂跳下,因為他們相信自己正在躲避攻擊者。

  也曾經有人殺了自己的嬰兒,因為他們相信自己正在抵抗野生動物。

  有人強暴了配偶,即使受害者哀求他們停止也一樣,因為睡眠者一旦出現性興奮,他們會遵循根深蒂固的習慣來滿足衝動。

  夢遊者似乎有一些選擇的餘地,腦部高階區域的部份參與會告訴我們不要靠近屋頂邊緣,然而處於夜驚狀態的人會遵循習慣迴路,不管那個迴圈把他們帶到哪裡。

  有些科學家猜測夜驚可能與基因有關,有些則認為帕金森氏症等疾病讓人比較可能夜驚。

  我們還不是很了解夜驚的成因,但對於一些人來說,夜驚與強烈衝動有關。

  2009年一群瑞士研究人員寫道:「與夜驚相關的暴力,似乎是一種對讓人恐懼的具體影像的反應。個人能在事後描述那個影像。」擁有某種睡眠障礙的人,「百分之六十四的回報案例曾試圖攻擊同睡的伴侶,受傷率是百分之三。」

  不論是在美國或英國,一直有謀殺犯主張夜驚造成他們犯下清醒時絕不會犯的罪,譬如:朱勒.洛威(Jules Lowe)殺死了自己83歲的父親,因為他宣稱那起攻擊事件發生在夜驚的時候而被判無罪。

  檢察官主張,要相信洛威在睡夢中還能重擊、亂踢與重踩自己的父親超過20分鐘、留下九十多處傷口,實在「極度牽強」。

  陪審團不同意檢察官的意見,讓洛威獲得自由。

  2008年9月,33歲的唐娜.薛佛山德(Donna Sheppard-Saunders)用枕頭蒙住母親30秒,差點悶死母親。

  她主張自己是在睡夢中做了這件事,後來謀殺未遂罪名不成立。

  2009年,一個英國士兵承認強暴一名青少女,但說他在脫自己的衣服、扯下少女內褲、開始性行為時,處於沒有意識的睡眠狀態。

  他在性侵到一半的時候醒來,道歉,然後打電話報警。

  他告訴報案台:「我剛剛有點像是犯了罪,我真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我醒來的時候就在她身上。」

  這名士兵有夜驚的病史,後來被判無罪。。

  過去一世紀以來,超過150名殺人犯與性侵犯用「自動症」為自己辯護,躲過牢獄之災。代表社會的法官與檢察官說,既然這些罪犯沒有「選擇」犯下罪行,不該由他們承擔罪名。(《為什麼我們這樣生活,那樣工作?The Power of Habit: Why We Do What We Do in Life and Business》頁274)

  如果不得不和有夜驚病例的人同在一個屋簷下,至少也要讓他們單獨睡一間,其他人另外睡,並鎖好房門,避免受到不必要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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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意見:

匿名 提到...

好久沒有介紹新書耶。。。:)

很喜歡你的blogger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