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7日 星期四

符咒、巫術能否取人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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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總統競選期間,有新聞報導有人提醒候選人要注意被下咒;這幾天又有一則跟放符有關的新聞。每次有這樣的新聞,就會讓我想到史丹佛大學生物系暨神經科學系教授Robert M. Sapolsky所寫的好書《為什麼斑馬不會得胃潰瘍Why Zebras Don't Get Ulcers》,這本書探討壓力對人各種面向的影響,但是旁徵博引又不失趣味,2004年已經出版到第三版,台灣遠流出版翻譯的是1998年第二版。

  非西化的傳統文化中經常出現且記載詳實的巫毒殺人。譬如說有人吃了不該吃的東西、侮辱了酋長、與人通姦、或做了某些特別暴力或褻瀆神明之事。被激怒的村民於是請來巫師,對著犯戒者揮舞著可怖的道具,進行某些儀式,做個草人或玩偶,或是以其他方式對當事人下咒。果不其然,被下了咒的人也就倒斃身亡。

  哈佛大學的民族植物學者戴維斯(Wade Davis)及心臟學家狄席爾法(Regis DeSilva)組成的研究小組,對於這個問題做了一番探討。

  戴維斯和狄席爾法兩人反對「巫毒殺人」這個名詞……他們認為「心因性生理死亡(psycho-physiological death)」一詞較佳,同時他們也指出這個名詞並不適用於所有的情況。

  有時候,巫師看到某人已經病入膏肓,便宣稱那是由他的詛咒所造成的,等到那人真的死了,巫師也就得了便宜賣乖。

  或者巫師乾脆就下毒,為其詛咒的能力取得威信,讓村民臣服。

  讓人混淆的諸多情況中,我認為最有趣的一項是:當巫師對某人公開施法之後,同村的人就說了:「巫毒的詛咒是逃不掉的,這個人已經沒希望了,所以別浪費什麼好食物及飲水在這個人身上。」

  由於得不到食物及飲水的供應,這個人基本上是餓死的。於是,巫毒的詛咒再一次得到應驗,巫師的價碼又水漲船高了。

  雖然有以上的例子,由於心因性生理因素而致死的情況仍然是有的,二十世紀一些偉大的生理學家也對此問題投注了相當的興趣。

  在一場著名的對決中,坎能(提出戰或逃的生理學者)及李赫特(Curt Richter,心身醫學的出名老將)對於「心因性生理死亡」提出了不同的解釋機轉。

  坎能認為那是由於交感神經系統的過度興奮所致;根據他的說法,被詛咒的人緊張透頂,造成交感神經系統高速運轉,使得血管收縮達到幾乎破裂的程度,而造成致命的血壓低落。

  李赫特則認為死亡是由魚過度的副交感神經活性所造成的;根據這項讓人驚訝的講法,受到詛咒者曉得事情的嚴重性,以致於放棄了求生的意志。通往這人心臟的副交感神經投射(迷走神經)變得非常活躍,將心跳速率降到幾乎停頓的地步。這項稱為「迷走風暴(vagal storm)」的反應,也就造成了死亡。

  坎能及李赫特兩人都堅稱理論的正確,但從來沒有真正檢查過任何一位因為心因性生理、巫毒、或其他類似原因而死去的人。

  目前看來,坎能的講法可能是對的。就算在迷走風暴下,心臟也從不會完全停止跳動。

  戴維斯和狄席爾法認為,這些死亡案例只不過是單純心臟病猝死的戲劇化版本,過高的交感神經活性將心臟推向缺血及震顫的死路。

  這一切都很有趣,也解釋了心因性生理死亡可能在心臟已經有些毛病的人身上發生。

  但在傳統社會,心因性生理死亡甚至出現在心臟不大可能有毛病的年輕人身上,那可是讓人難以接受的。這個謎團至今仍無解釋,顯示還有未知的心臟風險潛伏在我們之中,是我們始料未及的;同時也顯示文化信仰的力量。

  誠如戴維斯及狄席爾法所言:「信心既然可以治病,當然也能殺人。」(《為什麼斑馬不會得胃潰瘍》頁80)

  俗諺有云:「人嚇人,嚇死人」、「平生不做虧心事,夜半不怕鬼敲門」,這道理其實跟「只有男人才會做的蠢事」這篇中提到的「虎鞭」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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