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2日 星期日

兩則新聞,一個無法挽回的弱勢家庭悲劇──了解規則才能爭取自己的權益、幫助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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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喜歡日劇「東大特訓班」底下的這一段台詞,這讓我比較不怕麻煩地了解「規則」。

  這社會是有「規則」存在的,人必須活在規則下。但是!所謂的「規則」都是聰明人所制定出來的。

  你們知道這代表什麼意思嗎?這代表這些規則都是為了聰明人方便而訂出來的。相反地,就不利於那些頭腦不好、懶得思考的人。即使大家都遵循相同的規則,例如稅金、老人年金、健保制度等等,那些聰明的人會巧妙地把規則弄得複雜難懂並善加運用。

  也就是說,你們這些不願意動腦筋、只怕麻煩的人將會被他們欺騙一輩子,持續付出高昂的代價。聰明的人不會被騙,過著舒服的生活。笨蛋則是會持續被騙、老是吃虧,這就是當今社會的現況。如果你們不想被騙、不想繼續吃虧,就給我讀書吧!

  如果你們不爽這樣的社會,就讓自己站到訂規則的那一邊去!聽好了,我再說一次,你們如果不想一輩子被人欺騙的話,就給我念書!

  我在2011年8月21日因為看到新聞報導「學生團體保險」權益改變,而寫了網誌「權益限縮的100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

  事情過了三個月,切身相關的人才發現苗頭不對。

  2011年12月04日蘋果日報報導:學保理賠6.5折 罕病童叫苦

保費漲價 給付縮水 國壽挨批「為富不仁」

【陳嘉恩、楊惠琪、黃國棟╱台北報導】攸關392萬名學生權益的學生團體保險8月起調漲保費、給付卻大縮水,原實支實付的住院醫療費用,8月起竟打6.5折支付,讓癌症和罕病學童家屬泣訴:「日子快過不下去了。」長期關懷癌童的周大觀文教基金會昨出面抗議,直批學保主管機關教育部未嚴格把關,承辦保險的國泰人壽「為富不仁」。

  周大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郭盈蘭說,8月起從幼稚園到高中職的學生團體保險保費從每學年465元漲到480元,給付內容卻縮水,影響最大的是原健保未給付的自費病房和醫療費,過去在5萬元的額度內,學保均實支實付,但8月起卻改為只給付6成5,讓8萬多名重病學童家庭陷入困境。

每月多花3.6萬

  12歲的方俊勛從小罹患罕見癌症組織球增生症,導致小腦萎縮、要靠輪椅行動,每月須住院2次,每次花費約5.1萬元,過去幾乎都由學保負擔,但8月起給付打6.5折,方家每月要多花3.6萬元。方母黃淑惠昨泣訴:「保險給付縮水,對我們很不公平。」

  也就是到12月,方家已經多花了14.4萬元,一年將多43.2萬元。

  周大觀文教基金會創辦人周進華痛批:「教育部把關不嚴、國泰人壽為富不仁。」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科長許春梅說,國泰人壽近2年因承保學保虧損嚴重,100學年度招標時沒業者投標,在金管會協助下,僅國泰人壽參與投標,但因國泰擬大漲保費69元,經官方協調,達成保費小漲15元,醫療給付打6.5折的共識。

教部允另覓財源

  針對病童困境,許春梅說,將請國泰人壽在合約中以但書方式,依原給付支付醫療費給重症病童,若國泰拒絕,教育部將尋求其他基金會籌措財源。國泰人壽說,學保條款均合法,用但書方式增加給付不可行。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在2011年12月3日發佈即時新聞「教育部將全力與學保承辦壽險協調,協助重症病童醫療所需費用」,回應周大觀文教基金會的陳情。

  針對財團法人周大觀文教基金會致函陳情:因100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條款內容醫療給付由100%調降為65%,住房費每日上限1,000元影響重症病童負擔,該會提議維持99學年度以前的公平條件且與國泰人壽簽批註條款。為此,教育部於100年11月24日接見該基金會,全力協助重症病童醫療所需費用,並作成下列處理措施:

(一)國泰人壽保險公司能否依陳情家屬之訴求,以批註條款方式,協助解決重症病童醫療所需費用等問題,請該公司研議其可行性。

  國泰人壽在12月4日蘋果日報的新聞已表示其不可行。

(二)為有效解決重症病童醫療費用等問題,教育部將建請101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於(100)年12月召開之101學年度學保籌備委員會討論。

(三)倘國泰人壽保險公司不同意以批註條款方式協助解決100學年度衍生之問題,教育部將邀請相關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尋求其他基金會協助並積極籌措財源,針對急需協助之個案給予個別救濟處理。

  目前所實施之學生團體保險於民國64年8月1日試辦,民國65年8月1日以「台灣省政府推行學生團體平安保險辦法」正式實施,目的在於減輕學生遭受意外時家庭所受經濟負擔,學保辦理依據及給付標準係以訂定自治條例或發布行政函令方式為之,因此學生團體保險係屬「政策性保險」。 其保險對象為各國立暨台灣省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國私立獨立進修學校)及國民中小學學生、幼稚園與托兒所兒童等。

  今(100)學年度壽險公司考量人力支援體系及醫療保險費用遽增等問題,造成學生團體保險保費調升壓力,無廠商願意參與投標,以致2次流標、2次廢標,經教育部洽請金管會協助,僅國泰人壽保險公司一家參與投標,該公司以每生每學年534元參與投標,經多次協商,該公司以每生每學年480元決標。

  賠錢的生意沒人做,保險公司成立的目的是為了賺錢。但如果辦理學生團體保險的初衷是保障弱勢家庭學生,那麼就不應該在「保險內容及給付標準」有所妥協,假如沒有保險公司願意投標,就應該考慮像汽機車強制險那樣公辦民營。

  學生團體保險係以共同供應契約方式,由各縣市、內政部兒童局及教育部等26個單位,共同開會決定招標事宜並各自委託臺灣銀行採購部辦理聯合招標,政府對低收入戶、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學生全額補助外,每位學生定額補助160元(北高二市採三分之一補助),教育部關注兒童健康安全,將全力與壽險公司協調,協助重症病童醫療所需費用。

  2011年12月23日蘋果日報頭版頭條「年關難過 毒殺9歲女 運將跳橋亡

  【簡威弘、呂品逸、曾佳俊╱新北報導】新北市計程車運將張志晟3天前到新店區碧潭橋跳橋身亡,警方原以為是單純自殺案件,不料昨天發現張男罹患罕見疾病小胖威利症的9歲女兒,竟死在離他自殺地點不到100公尺的廂型車內。警方研判,應該是張男餵女兒喝下摻毒飲料,確定孩子死亡後,再跳橋自殺。警方研判,張男疑因不堪經濟和家有病兒的身心壓力,才走上殺女再自殺的絕路。

  警方調查,死者張志晟(37歲)與妻子育有一女一子,疑因長女張秣(音同莫)賓罹患小胖威利症難以照料,3、4年前妻子不堪壓力離婚,此後不知去向,張男將女兒送往花蓮啟智學校住校,父母則幫忙照顧7歲的兒子,他為了養育兒女,向銀行借信貸幾十萬元,每晚跑車想多賺點錢,最終身心無法負荷,疑毒死女兒後再跳橋自殺。

  這名女童正是受到100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權益限縮影響的其中一個人。同一天自由時報的報導「窮爸殺了9歲病女 再跳橋自殺亡」,提到這位父親積欠4家銀行52萬元債務。

塑膠袋封車窗

  警方指出,本周二清晨4時許,晨運民眾目擊張志晟走到4層樓高的碧潭吊橋,突然翻過欄杆,毫不猶豫往下跳,摔落橋下空地,因面部朝下、頭部直接撞擊地面,當場死亡,從他身上的健保卡確認身分後,通知其父到場指認,原以為是單純自殺案件,不料張父昨獲悉孫女自上周五離校後,已兩天沒到校,擔心孫女遭兒子殺害,於是報案。

  警方清查張男資料,發現其名下還有一輛廂型車,立即通報警網搜查,昨下午3時許在捷運新店站後方路邊發現車子,車的擋風玻璃和車窗全以黑色塑膠袋從裡面封住,讓路人無法透視車內狀況,而日來民眾經過都以為是報廢車,未加理會。警員打開車門後發現,女童張秣賓坐在駕駛座正後方的座位,早已沒有氣息。

將解剖查死因

  鑑識人員指出,女童身上無明顯外傷,但嘴角及鼻孔流血,上身沾滿血跡,且右手攤開,加上在駕駛座下方發現一瓶喝過的鋁罐,懷疑女童喝了飲料後沉沉睡去,鬆開手中鋁罐,懷疑可能被下藥。檢方除了將化驗飲料罐有無毒物反應,將解剖女童遺體釐清死因。警方初步研判,張男先毒死女兒後,再跑至100公尺外的碧潭吊橋跳橋自殺。

「做法不正確」

  針對父殺死罕病女兒再自殺的人倫悲劇,小胖威利病友關懷協會祕書長柯佳誼昨說,粗估全國有1500名患者,加入協會的病友有156人,協會不定期舉辦講座,提供病友和家屬協助。

  該協會理事長、台北市議員秦慧珠沉痛呼籲:「家中有罕病兒的父母真的要堅強,要尋求社會資源幫忙,也希望政府多關心與協助這些弱勢家庭。」

  學生團體保險的權益限縮正在加速壓垮這些弱勢家庭。

  兒福聯盟資源發展處主任陳雅惠則譴責:「這樣的做法相當不正確!」她強調,孩子是獨立個體,出生後就有生存的權力與價值,並非父母所有物,父母無權決定孩子的生死。她沉痛地說:「社會上有許多資源能給予協助,父母不要因一念之差鑄下大錯,造成遺憾!」

  赴花蓮接女兒

  新北市社會局表示,在獲知張男跳橋身亡後,即派社工欲前往張家慰問,卻遭張父拒絕,經查得知張男的女兒在花蓮就讀,就向校方查詢孩子狀況,結果發現孩子上周五被張男接走,之後未返校,校方得知張男已死,非常擔心女童,因此緊急聯絡張家,請他們報警協尋,沒想到還是傳來噩耗。
社會局指出,經查,張家並無經濟困難或需急難救助狀況,詢問鄰居得知,張家有多筆房產並收租過活,經濟無虞,死者尋短原因暫無法了解,不過喪家若有喪葬需求,會立即協助。


報你知

  小胖威利症

  台北馬偕醫院小兒遺傳科主任林達雄指出,小胖威利症是人體第15對染色體基因異常,異常情況有兩種,一種是兩條染色體都來自母親,另一種是基因位置上的缺陷來自父親,發生率約1/15000。患者在新生兒及嬰兒時期肌肉張力差、餵食困難、低體重,活動力差;孩童時期有輕度或中度智障,對食物欲望大增,無法控制食欲,造成體重急速增加;青少年時期有肥胖、糖尿病、肌肉協調不足、性腺發育不良、智能障礙,以及行為和情緒問題,目前可用生長激素治療。患者若訓練得好,仍可從事簡單工作。

家有罕病兒求助管道

罕見疾病基金會:(02)25210717
小胖威利病友關懷協會:(02)27481275
各縣市社會局:
台北市、新北市:1999
台中市:(04)22289111
高雄市:(07)3344885
資料來源:上述各單位

  在周大觀文教基金會的網站找到教育部最後定案的解決方法:教育部100學年度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幼稚園重症病童自付醫療費用專案計畫

一、適用對象:參加學生團體保險〈不含托兒所〉已申領醫療給付65%,並自付35%醫療費用累計達$5,000元以上,符合下列資格,且急需救助之重症病童,可提出申請:
(一)健保局核發或認定之重大傷病證明者。
(二)經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證明低收入戶;或經村里辦公室或學校開立清寒證明者。

二、補助項目及金額:
(一)依據學生團體保險保單條款第14條規定之醫療給付項目。
(二)補助金額:未經學生團體保險給付之醫療費用。但每次醫療補助之金額最高不得超過$17,000元。全年申請補助最高不得超過$80,000元。

  換句話說,假如101學年度還是照現在這種方式解決學生團體保險的權益限縮,一年過後,12歲的方俊勛家將多35.2萬元的花費。52萬元的債務就足以逼死了張志晟跟他女兒,不希望再看到類似的悲劇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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