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3日 星期五
如何斬斷爛桃花?
「恐怖 男友闖市府 割女職員臉5刀」、「殺小女友11刀 刀刀穿心 男自刺胸雙亡」,近日這兩則怵目驚心的新聞,媒體詳盡地報導,不曉得會不會造成類似「維特效應Werther Effect」的模仿犯。
創建受虐婦幼救援組織「戰勝暴力」(Victory Over Violence),曾任「家庭暴力審議咨詢理事會」(Domestic Violence Council Advisory Board)主席、中央情報局、美國高等法院、雷根總統與布希總統安全顧問的蓋文‧德‧貝克,在著作《求生之書The Gift of Fear and Other Survival Signals that Protect Us From Violence》提到「情殺是有跡可尋的」,「女性常對自身危險的程度太過低估」。
每次看到情殺的新聞,我都不禁會想,台灣女性是不是不曉得有這樣的知識可以保護自己?如果女人註定比男人更容易遇到爛桃花,那麼在事態惡化到遭遇暴力傷害前,了解如何斬斷爛桃花,應該更能防患於未然。這也是我決定寫這篇網誌的原因。(底下的建議也適用於有這方面困擾的男性)
年輕女性應學習從現實的糾纏案例中認識一件事情:堅持不懈的追求只能證明對方是個堅持不懈的人,而不能證明他是個愛妳的人。遇上一個窮追不捨的追求者,也並不意味妳多有魅力,而只意味對方是個麻煩人物。(《求生之書The Gift of Fear and Other Survival Signals that Protect Us From Violence》頁232)
作者提到了好萊塢電影散播只要死纏爛打就能贏得女性芳心的訊息,簡直火上加油。台語有一個追女生的要訣「一錢二緣三水四少年,五好嘴六敢跪,七纏八"玲攏"九強十敢死」,裡面也傳達了類似的訊息。
糾纏女性的行為和約會強暴在本質上其實沒有兩樣(我們甚至可以把糾纏女性的行為稱為一種延伸的強暴):它們同樣都剝奪掉女性的自由,同樣都只考慮男性的慾望而罔顧女性的意願。癡心客的舉動強化了我們文化中最劣質的觀念:女性無權選擇跟誰生活在一起。(《求生之書The Gift of Fear and Other Survival Signals that Protect Us From Violence》頁235)
有前提的拒絕都不是拒絕──那只是商量
不要用打商量的口氣跟癡心客說話。一個女的一旦確定不想跟一個男的交往下去,她就應該用最明確無誤的方式告訴對方,而且自此以後絕不再跟他見面。如果在做出任何明確的拒絕之後,妳又勉為其難答應見對方,那妳的拒絕就會淪為一種打商量。妳一再跟一個男的說不想再跟他講話,妳就是一直在跟他講話。妳跟對方說了十次不想再跟他講話,妳就是自打九次嘴巴。
如果妳在癡心客留了三十通留言以後回他一通,那不管妳有多疾言厲色,妳都是在教懂他一件事情:每打三十通電話就會有一次回報。對癡心客來說,每多一次接觸,都代表兩人的關係向前推進了一步。
如果妳對一個癡心客說:「我現在不想交男朋友。」他會入耳的,只有「現在」二字,他會認為,妳只是「現在」不想跟他交往,不代表以後也不想跟他交往。所以,在拒絕一個癡心客的時候,妳得說:「我不打算跟你成為男女朋友。」對癡心客,除非把話說得一清二楚,否則他們是聽不懂的(我承認,有時說清楚他們也未必聽得懂)。
如果妳對一個癡心客說:「你是個很棒的人,你給了我很多美好的東西,只不過,我並不是你的理想對象;我的心思還沒能定下來。」那他就會想:「她是喜歡我的,只是她現在內心感到很混亂罷了。我會向她證明她是我的理想對象的。」
妳向癡心客解釋不能接受他的理由,只會招來他的逐一反駁。我建議女性不要向癡心客解釋任何事情,只要告訴對方:自己心意已決,而且是經過反覆考慮的結果,希望對方能予以尊重。試想,一個女性,有什麼必要跟一個她不打算交往的男人談自己的生涯規劃或理想的伴侶人選呢?如果妳用某些理由(例如說妳打算搬到別的城市去居住)作為拒絕對方的理由,妳等於提供了對方反駁的機會。有前提的拒絕都不是拒絕──那只是商量。(《求生之書The Gift of Fear and Other Survival Signals that Protect Us From Violence》頁235)
如果一個女性已經給過一個追求者不少拒絕的暗示,而對方仍然不知難而退的話,那她就應該下定決心,給對方一個明確而無前提的拒絕。至於怎樣才算是明確而無前提的拒絕,我可以提供各位一個範本:
我不管你迄今為只是怎樣認為的,也不管你憑什麼那樣認為,我現在可以很清楚的告訴你,我對你一點興趣都沒有。我確定我永遠不會對你有興趣。我希望,在你明白了這一點以後,會把你的注意力,改放在別人身上。而我自己,也會那樣做。
一個男性在聽到這樣的拒絕以後,只有一個反應可以被稱為是恰當的:接受。他應有的回答是:「我聽到了而且也明白了妳說的話。雖然我感到很失望,但我還是尊重妳的決定。」
恰當的反應只有一個,不恰當的反應卻可以有數百個。不過,可能的不恰當反應就算再多,它們要傳達的基本訊息都是一樣的:「我不接受妳的決定。」如果一個男的在聽到妳明確而無前提的拒絕以後,仍然表現出爭辯、懷疑或哀求之類的態度,那麼,有幾件事情就清楚不過了:
1.妳做了一個正確的決定;所以妳不但不應該心軟,反而應該更強硬。
2.妳不會願意跟一個沒聽妳在說什麼,也不認同妳的感受的男人在一起。
3.如果對方連這麼清楚的訊息都不能夠了解的話,那妳就更不可能期望他會理解那些可以「讓他不會太難堪」的模糊訊息了。
在聽到妳的斷然拒絕以後,一個癡心客會有很多可能的後續動作:不斷打電話和留言;出現在妳的上班地點、學校或家門前;跟蹤妳;把妳的家人或朋友拉向他的陣營。要是真有這類事情發生,而妳又十分確定妳給他的拒絕訊息是明白無誤的話,那妳就絕對不要對他所做的一切有任何的回應。如果妳在明確拒絕過他一次以後,又再對他有所回應,那妳的言行就不一了。癡心客會自己選擇他認為最能反映妳思想感情的表徵(言行)來作為判斷妳真正意向的根據。至於他會認為是妳的語言(拒絕)還是妳的行為(再見他或再打電話給他)更能反映出妳對他的真實感情,就不言可喻了。
通常,這類人在電話留言中會表現出一副願意結束關係的樣子,事實上,那只是一種引妳回電給他的把戲罷了。
留言:嗨,我是拜仁,聽好,我要搬家到休士頓去了,但我不願意在沒有見著妳最後一面的情況下就此離去。我要求的只是個說再見的機會,僅此而已。時間不會長,我說完再見立刻就走。
最佳的回應方式:別回電。
留言:嗨,我是拜仁,這是我打給妳的最後一通電話了(這絕少會是事實)。我有很重要的事要跟妳說。
最佳的回應方式:別回電。
一位被癡心客糾纏的女性難免要忍受一些閒言閒語,像「妳一定做了什麼或說了什麼,讓那傢伙想入非非」,或「妳一定是那類喜歡被人追的人」之類。這些好事之徒搞不好還會給她出些什麼餿主意,例如:把電話號碼改掉。我的公司絕不會建議客戶更改電話號碼,因為,任一個曾受過糾纏滋味的女性都會指出:癡心客總有辦法拿到妳的新號碼。一個更好的對策是加裝一線電話。新的電話號碼只給那些妳願意接他電話的人。至於那線舊的電話,則留給癡心客專用,那樣,他就不會察覺到妳裝了一線新的電話了。可以不時收聽答錄機的留言,看看有沒有其他人打進來,有的話,妳可以回電,再把新的電話號碼給他們。最後,會打舊電話號碼的,就只剩下癡心客一個人了。這樣,妳不但能把他的留言全部錄下(也許有用得著的時候),還可以向他傳達一個訊息:妳抵擋得住他的誘惑。
我還建議妳請一位女性朋友為妳在答錄機內留下主人留言,因為有時候,癡心客單聽妳留在答錄機裡面的聲音也會感到過癮。有人認為,主人留言應請一位男性代為錄音,他們以為,這樣可以讓癡心客誤以為妳有了新的男友,從而死心。不過,依我的經驗,這樣反而會讓癡心客滿腹狐疑,進而產生一查究竟的念頭。
顧名思義,癡心客就是不願輕易罷手的人。不過,他們的堅持度其實不像一般想像那麼高,只要被糾纏的婦女能保持不理不睬的態度,他們過一段時間就會自動消失。通常,這類人在願意把纏在目前獵物身上的所有觸鬚鬆開掉以前,會先把其中的一根觸鬚搭向另一個新的獵物。
關於癡心客的鐵律其中一條就是:癡心客不會放過那些不能把「不」字說出口的女性。
……親切或婉言的拒絕會讓對方誤以為妳對他還存有感情。……
一個癡心客,在受到拒絕之後,為求能繼續保持與對方的關係,他會退而求其次。如果他明知自己無法成為對方的男朋友,他就會要求對方讓他做個普通朋友;到最後,假如連普通朋友都不可能的話,他就會選擇當對方的敵人,因為敵對也不失為一種關係。我一個女客戶的前男友在寫給她的信中這樣說:「我會做一些讓妳不會忘了我的事。即使妳不是因為什麼好事想起我,妳仍然是想起我。」
想遠離癡心客的騷擾,另一條要緊記得法則是:想停止接觸的唯一辦法就是停止接觸。就像我在上面提過的,在斷然拒絕過一個癡心客之後,就絕不要再跟他有任何瓜葛。不管是回他電話、答應再見面、寄他短柬還是找人去警告他,妳換回的,只會是再多六個星期的騷擾。有些受害人以為,找個男性朋友、新男友或家族中的男性成員出面,會對事情有所幫助。不過,試過這個辦法的婦女都會告訴妳:此路不通。因為癡心客會把妳這樣做視為是妳內心充滿矛盾掙扎的一種表現;他會想,要不是那樣,妳幹嘛不自己出面。
找警察出面乍看之下可行,事實卻絕少會收到預期的效果。由於癡心客的言行雖然嚇人,但他們卻很少觸法,所以警察能對他們做的事情也很有限。當警察找上門,告訴他們:「不要再搞下去了,否則你就會吃上官司。」妳認為會對癡心客有用嗎?再笨的癡心客也知道,如果警察能逮捕他們的話,早就逮捕了,根本用不著囉嗦那麼多。如果癡心客看到他獵物手上最有力的武器──警察──都不過爾爾,以後就會更加肆無忌憚。
我得說清楚,我不是一律反對找警察,但找警察應該找得是時候。如果癡心客做出什麼真的可以把他逮捕並加以起訴的行動,我贊成找警察。總之,警察第一次敲癡心客的大門,就應該是有充分理由逮捕他的時候;要是警察是為了跟他「談話」而找他的話,那就可以休矣。
被糾纏者之於癡心客,就像毒品之於癮君子。妳在拒絕一個癡心客以後,如果卻不過他的要求又跟他見面的話,就等於妳在要求一個癮君子戒毒以後,又因為卻不過他的要求而給他在吸一小口的毒品;這樣,不但不能讓癮君子斷癮,反而會讓他陷得更深。要讓一個癮君子斷癮,就不能給他毒品;要一個癡心客死心,就不要跟他再有任何接觸。
受糾纏的婦女也常常會聽到一個受虐婦女常聽到的建議:申請一張人身禁制令。不過,正如一個受虐婦女在決定申請人身禁制令之前,應考慮自己的狀況一樣,一個受糾纏的婦女也應該首先考慮,申請人身禁制令對自己利多還是弊多。最重要的考慮因素就是對方感情投入的多寡。如果對方已經糾纏了好幾年,而且對一切的警告和干涉都置若罔聞,那人身禁制令不太可能會對他起作用。一般來說,人身禁制令申請得越早,效果就越好,可能帶來的危害也越少。
除了使用暴力的機率要低得多以外,一個癡心客會採取的手段跟一個有控制欲的丈夫相差無幾:裝出一副可憐兮兮的樣子,以博取對方的同情或讓對方覺得內疚;用一些他自認為對方做出過的承諾要求對方;不斷進行騷擾,務使對方答應再見自己一面而後已;而在一切辦法都不管用之後,癡心客就會祭出最後一招──恐嚇。
還記得那位叫凱薩琳的小姐嗎?就是那個問我能不能為她列張問題約會者的特徵一覽表的那位小姐。以下我會再把她的故事覆述一遍,不過這一次,我會特別指出警訊隱藏在什麼地方。
最近我跟一個男的交往了一陣子,他名叫拜仁。他對我很著迷,當我不想繼續跟他交往下去的時候,他仍然死纏著我不放。我跟他是在一個朋友的派對上認識的。我沒有留電話給他,但他卻從派對上某個人那裏問到我的電話〔打聽〕。在我回到家以前,他已經在答錄機裡留了三通話〔過分熱情〕。我用各種理由跟他說我不能跟他出去,但他太堅持,讓我無法拒絕〔癡心客喜歡挑不敢說不的女性〕。跟他在一起的時候,我覺得他對我一舉手一投足都無比注意〔過分細心〕,每次我還沒開口就知道我想要些什麼。我受寵若驚,但也有一點不自在的感覺〔當事人的直覺會發出不自在的訊號〕。有一次,我向他提到我家裡放書的空間不太夠,結果,事隔幾天,他就拿了一大堆板子和工具來我家為我釘一些書架〔不請自來的幫忙;放債〕。我無法對他說不。另外,他總是能從我話中聽到我沒說過的東西。例如,有一次他問我能不能陪他去看籃球賽,我說我考慮看看。哪知他後來卻一口咬定我答應過他〔把自己的期望投射到對方身上〕。我們才約會沒兩三次,他就提到同居、結婚、生子一類的事情〔想事情想太遠;愛為自己安排一個不切實際的未來〕。剛開始的時候,他說這些事情還帶著半開玩笑的口吻,但到後來,他可是一點開玩笑的意思都沒有了。又有一次,他建議我應該在車上裝個電話。我不認為我的車有裝電話的必要,但有一天,他把我的車借去用,還回來的時候,電話已經裝好了。那是一件禮物,我又能說些什麼呢?自此以後,當然,只要我是在車上,就都會接到他打來的電話〔極度在意女方的行蹤〕。他不准我用車上的電話和我的前任男友通話,到後來,他甚至完全不准我與我的前任男友交談,只要他知道有這樣的事情,就會生氣得不得了〔忌妒〕。他還不准我跟幾個他不喜歡的朋友碰面〔讓女方陷於孤立〕,而他自己,也不再跟原來的好朋友聚會〔在無形中逼使女方成為他世界裡唯一的人,逼使女方覺得自己對他有責任〕。後來當我告訴他我不想當他女朋友的時候,他說他不要聽這樣的話〔拒絕聽「不」字〕。
所有這些方法,都是癡心客自然而然會使出來的伎倆。癡心客的原則是,即使不能得到對方的「心」,也要能控制住對方的「人」。由於能不能保持與女方的友誼關係到一個癡心客的自我認同,所以他會不惜一切去修補出現在彼此之間的每一到裂隙。
拜仁不會有興趣去纏一個說一不二的女性,但換成是一個說了「不」之後又點頭的女性,他肯定不會願意錯過。(《求生之書The Gift of Fear and Other Survival Signals that Protect Us From Violence》頁237)
新聞媒體喜歡灌輸大眾一種印象:癡心客就像病毒一樣,在發起攻擊以前是不會發出任何警訊的,但凱薩琳的例子卻告訴我們,事情並非如此。幾乎每一個我接觸過的受糾纏女性都向我表示,她們早就覺得對方不對勁了,但就是下不了決心斬斷關係。這是不對的,女性應該一開始就聽從自己直覺的指示。
約會包含若干著風險:失望的風險,無聊的風險,被拒絕的風險,讓一個麻煩人物進入自己生活的風險。我建議女孩子把約會當成一個觀察「前事件指標」的機會。要女孩子在約會的時候做風險評估,會不會有點煞風景呢?我想不會,因為,根本沒有哪個女孩子在約會的時候是不去評估她的約會對象的,差只差她做的評估是自覺得還是不自覺的,是有方向的還是沒方向的罷了。我要求的並不多,我只要求約會中的女孩子在做評估的時候要做得自覺和有方向感。
跟一個新的對象約會的時候,妳不妨把談話導向對方為什麼跟上一任女友分手的話題上去,聽聽他是怎樣說的。他有沒有認為自己應對分手負一部分的責任?他有沒有仍然耿耿於懷?他分手的時候是乾脆俐落的呢,還是拖拖拉拉的呢?他真的已經死心了嗎?分手是誰先提出來的?最後面這個問題特別重要,因為分手很少會是由一個癡心客發起的。妳不妨探探他對兩性角色,對執著、堅持和自由這些觀念的看法。不妨觀察一下,他有沒有試著去改變妳的一些決定(不管是不是重要的事),有的話,用的又是什麼樣的方法。我不事要妳在對方面前拿出一張問題清單來,一個一個問題去問他,我只是要妳有意無意的把談話導向上述的方向。
有別於一般人的觀感,很少癡心客會真的動用到暴力。新聞報導有可能會告誡妳,要是碰上癡心客的話,得十二萬分小心。不過,沒有一個癡心客會突然從非暴力性的騷擾一下子跳到謀殺的路上去。要是他們真的起了殺意的話,一定會流露出很多明顯(或最少是可觀測)的跡象。
想避免這類情形發生,妳應該從一開始就傾聽自己內心的聲音。(《求生之書The Gift of Fear and Other Survival Signals that Protect Us From Violence》頁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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